北京:北京有着3000余年的建城史和850余年的建都史。
上海:上海之称始于宋代,当时上海已成为我国的一个新兴贸易港口,那时的上海地区有十八大浦,其中一条叫上海浦,它的西岸设有上海镇,是当时所属地华亭县最大的市镇之一。1277年,华亭县升格为府,翌年更名松江府。1292年,上海改镇为县,上海县县治在今黄浦区,这是上海市区建城的开始。
天津:唐宋以前,天津称为直沽。元代设津海镇,这是天津建城的开始。明永乐2年(1404年)筑城设卫,始称天津卫,取“天子经过的渡口”之意。
重庆:秦时称江州。隋称渝州。北宋称恭州。重庆之名始于1190年,因南宋光宗赵敦先封恭王,后登帝位,遂将恭州升为重庆府,取“双重喜庆”之意。隋时,嘉陵江称渝水,重庆因位于嘉陵江畔而置渝州,故重庆简称“渝”。
山东:最初主要指崤山、华山或太行山以东的黄河流域广大地区。金时,在开封以东地区设山东东路、山东西路,这是山东作为政区名称的开始。明置山东省。
山西:元时,称太行山以西为山西,设山西河东道,这是山西作为政区名称的开始。明置山西省。辖区为春秋时晋国地,故简称“晋”。
河南:古称黄河以南地区为河南。汉设豫州部。唐置河南道。宋置河南路。元置河南江北行省。明初设河南省。辖区相当于我国最早的地理著作《禹贡》中九州之一的豫州,故简称“豫”。
河北:古称黄河以北地区为河北。唐大部分属河北道,为河北得名的开始。宋设河北路,后分河北东、西路;金分河北东路设大名府路;元设燕南赵北道;明设北平省,后废省,所有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,称北直隶;清改直隶省;1929年改河北省。辖区相当于《禹贡》中九州之一的冀州,故简称“冀”。
湖南:以在洞庭湖之南而得名。唐属江南西道和黔中道,后设湖南观察使,为湖南得名的开始;宋称湖南路;元设岭北湖南道;明属湖广省,后改省为湖广布政使司;清分湖广省置湖南省。
湖北:以在洞庭湖之北而得名。唐属江南东道、淮南道和山南东道;宋荆湖北路,简称湖北路,为湖北得名的开始;元设江南湖北道;明属湖广省,后改为省为湖广布政使司;清分湖广省置湖北省。
广东:以广南东路简称得名。唐属岭南道;宋以旧广州辖地置广南东路,简称广东路,为广得名的开始;元设海北广东道;明置广东省,后改广东布政使司;清改广东省。
广西:以广南西路简称得名。唐属岭南道;宋置广南西路,简称广西路,为广西得名的开始;元设广西两江道;明置广西省,后改广西布政使司;清改广西省;民国仍之;建国后改广西壮族自治区。
江苏:清康熙6年(1667年)设江苏省,取两江总督驻所江宁(今南京市)和巡抚驻所苏州(今苏州市)两府首字组成江苏省。
浙江:以浙江(又称钱塘江)得名。唐属江南东道,设浙东观察使和浙西观察使;宋置两浙路,南宋又分两浙东路和两浙西路,简称浙东路和浙西路;元设浙东海右道和江南浙西道;明设浙江省,为浙江得名的开始,后改浙江布政使司;清改浙江省。
安徽:以安庆、徽州各取一字得名。唐大部属江南西道和淮南道;宋置江南东路和淮南西路;元属江东建康道和淮西江北道;明境内各府和直隶州直属中央,称为直隶,后改南直隶;清改江南省,后分设安徽省,为安徽得名的开始;民国仍之;建国初分设皖北行署和皖南行署,后合并恢复安徽省。安庆府是春秋时皖国故地,别称为皖,故安徽简称“皖”。一说认为因境内的名山天柱山古称皖公山,故简称“皖”。
江西:唐代设江南西道,简称江西道,江西由此得名。宋设江南西路。元设江西行省。后皆设江西省。
福建:以福州、建州各取一字得名。唐属江南东道,后设福建观察使,为福建得名的开始;宋置福建路;元设福建海右道;明置福建省,后改福建布政使司;清改福建省。
台湾:以台湾府得名。元在澎湖设巡检司;明为荷兰所占,明末郑成功收复,设东宁省及承天府;清郑氏,设台湾府及台厦道,是为台湾得名的开始,并正式称台湾岛,后改台厦道为台湾道;清末设台湾省,后为日占,仍称台湾;民国收复,恢复台湾省。
辽宁:以辽河流域永久安宁得名。唐属河北道;辽置东京路;金仍之;元置辽阳行省;明为辽东都司;清设辽东将军,后改奉天将军,再改盛京将军,清末改奉天省;1929民国改辽宁省,为辽宁得名的开始;伪满复改奉天省,1945收复后仍改辽宁省;建国初分辽东省和辽西省,后合并恢复辽宁省,省名至今未变。
吉林:吉林一名源于“吉林乌拉”,满语意为“沿松花江的城市”。1673年建城。1676年置吉林将军。1907年将其辖区改称吉林省。
黑龙江:以黑龙江而得名。清分吉林将军置黑龙江将军,清末改黑龙江省。
四川:辖区秦时设蜀郡。汉设益州部。唐设剑南道,又分剑南东川、剑南西川两节度使。宋设西川路和峡路(注:峡路非陕路),后将西川、峡二路分为益州、梓州、利州、夔州四路,合称“川峡四路”,简称“四川路”,四川一名由此产生。元时合并四路,设为四川行省。自此,四川省治沿用至今。
贵州:以贵山得名。唐为黔中道;宋属夔州路;元属湖广行省;明置贵州土司,是为贵州得名的开始,后置贵州布政使司;清改贵州省。
云南:因在云岭以南,故名云南。西汉时设云南县。三国蜀汉时设云南郡。元设云南行省。明设云南布政使司。清设云南省。
海南:因其位于南中国海域,境内最大岛屿又称海南岛,故名海南省。1988年建省。因秦以后称这一带为琼台、琼州或琼崖,故简称“琼”。
陕西:陕西一名,源于周代周、召二公“分陕而治”,今陕县张汴塬一带古称陕塬,当时的陕西就是陕塬以西的泾渭平原。唐安史之乱后设陕西节度使,陕西始转化为政区名称。宋设陕西路。元设陕西行省。清设陕西省。取全称中的“陕”字作为简称。又因辖区春秋时为秦国地,故又简称“秦”。
甘肃:以甘州、肃州各取一字得名。唐属关内道和陇右道;宋时东部属宋秦凤路,西部属西夏;金分秦凤路为秦凤、临洮、庆原三路;元初以甘州置甘肃路(不久即改甘州路),为甘肃得名的开始,后改宁夏行省为甘肃行省;明为陕西行都司;清分陕西省恢复甘肃省。取全称中的“甘”字作为简称。由于甘、陕两省间有陇山,甘肃古时别称陇西,故又简称“陇”。
宁夏:以西夏安宁得名。唐属关内道;宋时属西夏;元灭西夏后以旧地设西夏行省,不久改宁夏行省,治所为宁夏路,为宁夏得名的开始,后改行省为甘肃行省,迁甘州路。明属陕西省,改宁夏路为宁夏卫;清改宁夏府,属甘肃省,并设宁夏将军;民国初设甘边宁夏护军使,后置宁夏省;建国后撤消并入甘肃省,后设宁夏回族自治区。
青海:因境内有青海湖,故得名青海省。据《水经注》记载,早在公元前5世纪时,这里就称青海了,也有写作西海的。唐以后多以青海为正名。1928年设青海省。
西藏:以清正式定名得名。唐宋为吐蕃;元属宣政院;明称乌思藏,设都司等;清初称卫藏,卫即前藏,藏即后藏;后正式定名为西藏,为西藏得名的开始;清设西藏办事大臣;民国初西藏地方;建国后仍之,后改西藏自治区。
内蒙古:蒙古原为部落名,始见于唐代记载。1206年,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,建立蒙古国。元灭后,蒙古族退居塞北。明清形成内、外蒙古之称。晚清以后,泛指大漠以南、长城以北、东起哲里木盟、西至套西厄鲁特所以盟旗为内蒙古。
新疆:唐宋为西域;元明为察哈台汗国和窝阔台汗国地;清统一其地,其北部称回部、南部称准部,合称回疆,设伊犁将军。清未设新疆省,是为新疆得名的开始;民国仍之;建国后改新疆维吾儿自治区。
香港:关于香港的地名由来,有两种流传较广的说法。说法一:香港的得名与香料有关。宋元时期,香港在行政上隶属广东东莞。从明朝开始,香港岛南部的一个小港湾,为转运南粤香料的集散港,因转运产在广东东莞的香料而出名,被人们称为“香港”。据说那时香港转运的香料,质量上乘,被称为“海南珍奇”,香港当地许多人也以种香料为业,香港与其种植的香料一起,名声大噪。不久这种香料被列为进贡皇帝的贡品,并造就了当时鼎盛的制香、运香业。后来香料的种植和转运逐渐式微,但香港这个名称却保留了下来。 说法二:香港是一个天然的港湾,附近有溪水甘香可口,海上往来的水手,经常到这里来取水饮用,久而久之,甘香的溪水出了名,这条小溪也就被称为“香江”,而香江入海冲积成的小港湾,也就开始被称为“香港”。有一批英国人登上香港岛时就是从这个港湾上岸的,所以他们也就用“香港”命名整个岛屿。直到今天,“香江”仍然是香港的别称。
澳门:澳门有“濠镜”、“濠镜澳”、“镜海”、“濠江”、 “香山澳”、“南澳”、“莲山”、“莲岛”等别称。“Macau”是早年到达澳门的葡萄牙人对澳门的称呼。关于此,有一个典故。据说在十六世纪中叶,葡萄牙人最初抵达澳门时,从妈祖阁(妈阁庙)附近登陆,询问当地人这里的地名,因在妈阁庙旁,当地人便回答“妈阁”,葡萄牙人就误以为这就是澳门的名称,便将其音译为“Macau”,一直沿用至今。 |